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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6-03 15:49  张凤尧 高教研究所

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学会在学术研究、合作交流、成果推广、智库咨询、服务承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学会教育科研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定于2024531日至7月6日之前,组织开展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申报。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学术成果计划项目

本项目聚焦湖北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目标,以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与走向为坐标,立足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学术前沿问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本项目设立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其中重大课题由学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本年度拟遴选一批课题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资助重点课题”。省规划专项重点课题由学会提供资助经费每项0.5万元,研究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

本项目鼓励高校及学会支机构(分会、专委会)针对本校或本领域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决策支持需要,开展专题研究。申请院校或分支机构可根据课题指南组织申报,也可自主确定课题,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并负责课题管理。

本项目设立若于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学会及各分支机构共同设9个专项课题。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申请单位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0.5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办法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面向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限报20项,副会长单位限报10项、常务理事、理事单位限报5项,鼓励开展合作研究。

本年度课题共分两大类。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见附件1)

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搏士学位。

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学会会员单位。

申请人应填写与专项课题相对应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及所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专项课题需注明专项所属类别,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课题具体申报及结项要求参照《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湖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建议各会员单位对获批立项的学会重大课题和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资助"的重点课题,视同省级重点课题进行认定管理;对获批立项的学会重点课题,视同省级一般课题进行认定管理,对获批立项的学会一般课题,视同厅局级重点课题进行认定管理。

《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申报书(非匿名版申报书2份、匿名版活页2份、申报汇总表1份),一并邮寄至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内容包括:(1)审查合格的PDF版《课题申请书》、PDF版活页(以课题名称做文件名),分别建立文档,(2)用统一制作的申报汇总表 Excle版。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6日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教师发展中心高教研究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附件3: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申请评审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成果计划项目申请评审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4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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