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湖北医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与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现启动学校2024年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中期检查
2023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共96项(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详见附件2)
1.截止到2024年12月份应结题的教研项目
2.2023年申请结题、专家评审后认为需要补充资料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中期检查
提交《教研项目进展报告书》以及阶段性成果材料(详见附件3)。
(二)结题验收
1.省校两级教研项目及省级规划课题应提交结题报告,具体如下:
省校两级教研项目应提交《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详见附件4)和研究总结报告(详见附件5)。结题报告书应根据项目申请书的进度安排,对研究过程及成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要能反映研究全貌;研究总结报告要对研究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具体要求详见研究总结报告。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交《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详见附件6)和研究总结报告(详见附件7),研究总结报告具体要求见课题研究报告撰写要求详见附件8的具体规定。
2.研究成果一套:应涵盖项目申请书中涉及的所有成果。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应提供研究报告;成果为论文且公开发表的,提供已发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成果为教改方案的,提供教改方案及应用资料;成果为教材的,提供教材样书;成果为教学软件的,提供刻录光盘。
3.研究背景材料一套:背景材料是反映教学研究细节的重要文字资料,应尽可能翔实丰富,如调查问卷样表(非所有调查问卷)以及统计表、调查报告,教学案例及使用情况,教学效果评价材料及其它教学研究改革文字资料等。若背景材料较多,应附材料目录,并挑选与项目研究关联度高、关系密切的材料支撑研究工作,无须报送所有资料。
4.2023年申请结题,经专家评审认为需要补充结题资料的项目,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交补充资料,通过专家再次评审后方可结题。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稿1份,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稿至高教研究所。
三、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汇总项目检查资料,组织初审,于2024年12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高教研究所。
(二)省校两级教学研究项目由高教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由高教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审通过后,项目全套资料以及校级专家初评意见将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结果以学校文件形式予以印发,各学院及项目组将其作为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结论予以留存。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给予项目组必要的支持,督促其按期完成研究工作。
(二)根据项目研究所需周期以及学校经费管理规定,2020年以前立项的教研项目将不再受理延期申请;2021年立项的教研项目如确需延期,应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基本信息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9),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三)未按时提交检查资料或未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学校将停止经费资助、撤销课题立项,被撤销的项目负责人、参加人在职称晋升、聘期考核以及岗位晋级中均不计算科研工作量,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学研究项目。
(四)所有材料上报后一律不予退还,请各学院及项目组自行留底。
附件(电子稿可从湖医药教务新群共享或OA系统下载):
1.2024年中期检查教研项目一览表
2.2024年应结题教研项目一览表
3.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进展报告书
4.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5.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6.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
7.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总结报告
8.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总结报告撰写要求
9.湖北医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基本信息调整申请表
高教研究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