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奖实施细则》,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优秀教学奖评选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校全体专、兼职任课教师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关心并投身学校的教学改革与建设发展;
2.具有良好师德,为人师表;
3.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4.服从教学安排,教学效果优良;
5.连续两年内无任何教学违规现象发生。
(二)园丁奖参评条件
1.学校编制教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龄满5年,或讲师职称、教龄满10年;
2.附属医院编制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满3年。
(三)新秀奖参评条件
1.学校编制教师:讲师及以下职称、教龄满2年;
2.附属医院编制教师:中级及以下职称。
说明:原则上曾获得过优秀教学奖比赛“园丁奖”和“新秀奖”一等奖的教师不再报名参加同一类别比赛。
三、竞赛组织程序
评奖活动分为学院初评和校级评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院初评(8月2日-10月13日)
(一)各教学单位积极宣传动员,组织教师报名,并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二)各教学单位制定院级评选活动方案,并组织初评,根据院级评选结果确定推荐参加校级决赛人选,评选结果与推荐参加校级评选人员名单均应在教学单位内公示。各教学单位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名额见附件1。
(三)10月13日前,各教学单位填报相关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所需提交具体材料及要求如下:
1.《湖北医药学院第十届优秀教学奖校级决赛参评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湖北医药学院第十届优秀教学奖院级初赛参评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一式一份;
3.校级决赛参评教师教案(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十份。
教案说明:参赛教师需提交1学时的参赛教案,教案要注重体现教学设计,篇幅不宜过长(不超过A4纸8页),并在教案中标出20分钟现场授课部分。
以上材料报送后不予退还,请各教学单位自留稿底。
第二阶段:校级评选(10月14日-11月10日)
优秀教学奖校级评选拟于10月正式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校级评选包括教案评选和现场授课评选。
(一)现场授课评选
授课内容不做特别限定,但必须与提交教案(教学设计)内容一致,现场授课时间为20分钟。
(二)评委组成
1.专家评审组:由教学督导专家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2.学生评审组:由各专业本科高年级在校生或研究生组成。
(三)评分构成
参赛选手比赛成绩由教案(教学设计)评分和现场授课评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现场授课评分由专家评分(60%)、学生评分(40%)和扣减分三部分组成。
选手最终成绩=教案评分(30%)+现场授课评分(专家平均分×60%+学生平均分×40%-扣减分)×70%。
三、奖项设置
校级竞赛奖项分“园丁奖”和“新秀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其余为优胜奖。
四、活动表彰
依据《湖北医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对获奖教师进行奖励,并在次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五、几点要求
(一)评选活动各环节要注重体现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课程设计和现场演示要注重融入课程思政。
(二)各教学单位应广泛宣传,注重提炼、总结和推广新的教学理念和方式方法,积极组织无课教师观摩学习。
(三)各学院要以本次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评,把持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作为永恒目标。
附件:
1.湖北医药学院第十届优秀教学奖校级评选名额分配表
2.湖北医药学院第十届优秀教学奖校级决赛参评教师报名登记表
3.湖北医药学院第十届优秀教学奖院级初赛参评教师信息汇总表
4.湖北医药学院第十届优秀教学奖教案模板
5.专家评价表
6.教案评价表
湖北医药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