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训高校,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和湖北医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情况下,组织开展湖北医药学院承训点“集中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7月12日-7月15日
二、培训地点
暂定湖北医药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102培训室(9号教学楼-临床技能教学培训中心侧),根据报名人数,如有变化再行通知。
三、参加对象
报名参加2021年岗前培训的所有人员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依据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知识与能力、个人发展三大维度,采取专题报告、名师分享、线上网络课程学习等多种方式,突出实效和应用。集中培训共计48学时,具体内容和安排见附件1。
五、具体要求
(一)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湖北省高师中心《2021 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湖北医药学院承训点2021年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请各参训高校及参训学员支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所有参训人员在培训开始前14天不能离堰,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填写体温测量记录表;
2、以参训高校为单位对参训学员进行安全告知,并签署承诺书;
3、所有培训相关人员进入培训现场前均需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才可进入培训现场。参训学员每天至少准备2只口罩,培训期间均须佩戴口罩,使用后的口罩应弃入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
(二)出入校园管理要求
1、校外参训人员凭承训点印制的“出入证”进出校园。
2、原则上不能开车来校,确因特殊原因需开车的学员,需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报备登记车牌号,未登记的车辆不能入校。校外车辆停车按相关要求自行缴纳停车费。
(三)组织管理要求
1、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培训班安排班主任一名,由承训点负责老师担任,主要负责承训点“集中培训”的组织协调、班级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各参训高校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带队教师,确定一名参训学员为培训小组组长。带队老师负责本校学员的培训组织和协调工作,小组长负责本校学员培训期间的各项事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培训班的考勤管理。加强考勤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将学员的考勤情况纳入集中培训考核指标中,作为集中培训评分的重要依据。缺勤一次扣3分(总分15分),缺勤超过3个半天的集中培训考核成绩计0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0719-8891086/13597895079,联系人:马进
专此通知。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承训点2021年岗前培训“集中培训”课程安排表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承训点2021年岗前培训“集中培训”人员体温测量记录表
附件3:安全告知与承诺书
附件4:2021年岗前培训“集中培训”参训高校带队老师及小组长备案登记表
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湖北医药学院培训点
2021年6月25日
附:各高校配合完成工作任务安排表

